法制周報訊(法制周報·新湖南客戶端 見習記者劉建軍 通訊員李嬋)12月15日下午,開著車行走在回家路上的被執行人李某昆被幾名交警攔下。沒有違章,也沒有酒駕,李某昆很配合地停下車。
“您好,您的車輛被扣押了,請您下車交出鑰匙,配合執法。”
一直心存僥幸逃避執行的李某昆這才知道,身為被執行人,自己已“無路可逃”。李某昆也成為了郴州中院與市交警支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后“落網”的第一人。
被執行人車輛被扣
車輛移動性、隱蔽性強,法院的判決生效后,失信被執行人往往故意轉移查封車輛,使得案件陷入僵局。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于建立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網絡執行查控協作工作機制的意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及郴州市執行聯動聯席會議精神,近日,郴州中院與市交警支隊建立快速查詢信息共享及執行查控協作工作機制。
該機制涵蓋信息共享和被執行人機動車查控兩大方面。交警支隊按照郴州中院提供的信息,分析機動車軌跡信息并錄入集成指揮平臺布控,并協助扣押被執行人車輛。
郴州中院執行局副局長肖敏介紹,中院執行局當天上午將李某昆的信息報給市交警支隊,下午就通過布控查扣了他的車輛。該機制的建立有力破解了當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面臨的“找人查物難”、“扣車難”的問題,下一步郴州中院將逐步推動建立對接專網專線,最終實現共享信息實時推送、實時反饋。
長期以來,人難找、車難控一直是制約執行工作的一大難題。受技術手段限制,法院往往只能通過限制買賣,間接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難以對這類財產采取進一步措施。本案中,通過與交警部門的協調合作,改變了以往“單打獨斗”的執行方式,充分發揮了執行聯動威懾力。讓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有力促進案件執結,為“解決執行難”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責編:劉建軍
來源:法制周報